小鹏汽车关联公司被人状告不使用其商用计划书 何小鹏是否觉得好笑
实习生蒋汶轩/文
近日,获悉了一份裁判文书,小鹏汽车关联公司广州橙行智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橙行公司“)惹上一个莫名其妙的官司,被一个莫名其妙的人以莫名其妙的理由告上了法庭,最终自然是橙行公司胜诉。那么,事情的来龙去脉又是怎么样的呢?
一份商业计划书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
据裁判文书显示,李某上诉法院要求橙行公司停止侵权,并按原来协定好的两年内不使用不套用李某商业计划书,并给出书面承诺书。
据当事人李某回忆,2020年3月4日,李某经与橙行公司磋商过后达成将加盟小鹏汽车公司共识,并就加盟作了很多准备。后就车辆登记及加盟条件等问题双方意见产生分歧,于是李某向橙行公司提出自己的商业计划以获取橙行公司的照顾。
后橙行公司负责与李某对接的人员将李某电话号码拉黑,李某到橙行公司处也未能进入橙行公司。在清明节前后,橙行公司的工作人员赵某让李某购买一台G3轿车从广州开回唐山并将驾驶过程拍摄成视频发上小鹏APP社区“鹏友圈”。
李某按照赵某的要求完成上述工作后,小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至今未将该车的购车发票、合格证、保险交给李某,李某遂认为小鹏汽车及其关联公司橙行公司一直在欺骗自己,遂无奈将橙行公司告上法庭。
李某证据有漏洞 事情真相露出水面
橙行公司辩称,根据李某提交的起诉状和证据,无法确定实施了何种行为侵害了李某何种权利。从李某的陈述看,原本橙行公司就没对双方合作达成一致意见,也没为双方可能的合作做任何准备。
即使李某对双方合作存在争议,也应当提起合作合同纠纷之诉作为另一起案件。同时橙行公司未要求李某拍摄视频,李某不顾小鹏方的意见执意要见公司董事长何小鹏,遂在无奈之下作出的权衡之计。
在李某拍摄的视频中无任何商业秘密可言,也没向小鹏方提交任何商业计划。
法院裁决驳回李某诉求 小鹏汽车一审胜诉
法院认为,根据李某仅提供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交易记录等证据为证,并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所以法院对于李某的诉请不予支持,最终判决,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全部由李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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