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事件全过程简介(江哥被害案完整经过)

  通过江歌案,你们有什么感想?   感想就是不要什么事情都去麻烦朋友,特别是刘鑫这种情况,遇到一个人格不健全的男朋友,你去找朋友帮忙,就是把你朋友陷于不义,在她男朋友看来,江歌正在剥夺他对猎物...

  

通过江歌案,你们有什么感想?

  感想就是要什么事情都去麻烦朋友,特别是刘鑫这种情况,遇到一个人格不健全的男朋友,你去找朋友帮忙,就是把你朋友陷于不义,在她男朋友看来,江歌正在剥夺他对猎物刘鑫的控制权。

  

江歌之死事件

  江歌,女,年出生于中国山东青岛。留学日本中国人。

  年月日凌晨,一名中国女子在日本东京中野区的公寓被杀。据悉,这名被害的女子系在日本留学的青岛女孩江歌,在日本读研究生。据多方消息证实,江歌是替同住的女室友刘鑫挡住她的前男友而被杀的,凶手怀疑就是同住女室友的前男友。江歌的母亲介绍,江歌脖颈处,身上多处刀伤,刀刀毙命,惨不忍睹。

  

江歌案作文立意观点

  新闻多是有热度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会渐渐淡去人们的视线,成为被抹去的记忆。

  也有一种新闻,无论过多久,当它重回舆论,总能用锋锐的棱刺,扎进你的内心,搅动你的柔弱。“江歌遇害事件”,就是后者。

  关于事件的来龙去脉,其实不必过于赘述。简而言之,就是去年的月日晚上,留日女学生江歌被一个叫陈世峰的人杀害,而陈是江歌闺蜜刘某的前男友。

  在那个惨痛的深夜究竟发生了什么,江歌已经不能亲口告诉我们,或许只有刘某和陈世峰才心知肚明,而与江歌同住的刘某,早已撇清关系,“根本没有看到任何有关嫌疑人的信息,听到的争吵声也是隔着门”, “想出门看看,却推不开门”。然而,这些冰冷的言语,其实都经不起推敲。

  江歌和刘某的前男友在门外争吵受伤致死,难道没有发出一点反抗和呼救的声音,在屋内的刘某难道听不到?从常识来说,一般居住的门都是往屋内开的,而不是往外推的,门怎么会打不开?有留学生表示,在日本就没有从外面锁上里面打不开的门。

  无论是简单的逻辑推论,还是邻居的证言双方的微信对话,都指向一个残酷的结论,就是刘某带有见死不救的嫌疑。

  从人的本能看,趋利避害亦无可厚非,为了安全躲在房间,不敢立即出来相救,也情有可原。但更让人心寒的是,案发天,刘某竟然没有见过一次江歌的母亲。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微信不理。偶尔回复一句,也是特别客套的:“阿姨,江歌死了我也很难过,请你不要再找我了。”甚至还威胁,“你再骚扰我,我死都不会出庭作证的!”

  即便真的如刘某所言,她与此事毫无关系,这种做法也是冷血无情的。毕竟,这是自己闺蜜的母亲,一个失去孩子的悲伤母亲,说清原委,致以安慰,也是人之常情,有什么不敢不能面对的呢?难道“心中有鬼”?

  这次见面,只是舆论道德重压下,对人性的一次拷打。或许,在现实中,社会道德的谴责,还会让某些人惴惴不安,度日如年。但这种道德层面的“惩罚”,不应是事件的终结。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刑法实行属人管辖属地管辖和保护管辖。被日本警方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陈世峰,也就是江歌室友刘某的前男友,可依照犯罪行为地日本法律进行审判。对于刘某,随着事件调查深入,如果证实“见死不救”,也应当受到法律惩罚。

  根据我国刑法,基于江歌与刘某的前置关系,一方对另一方存有救助义务。如果“见死不救”,连报警电话也没有的话,应视为放任对方的死亡(间接故意),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日本刑法中,“见死不救”被称为“遗弃罪”,对责任人处以个月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遗弃致死伤”罪名成立,一般判处年以上有期徒刑。年,日本当红明星押尾学对濒死的陪酒女弃之不顾,没有及时打电话叫急救车,结果延误了救治。东京高等法院对押尾学的判决是罪名成立,判刑年个月。

  不仅如此,按照《民法总则》,见义勇为者受到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由受益人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如果江歌的见义勇为行为得以确认,作为受益者的一方,应当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道德不是万能的。面对人性的暗黑,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坚强。

  

关于江歌案看的有点迷惑

  按照日本的法律,他不够死刑,但是按照中国法律,他绝对是死刑。

  一个人刻意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你觉得不判处死刑,对受害者和其亲属来说合理吗???我们国家国民道德素质远没达到废除死刑的水平线!!!!杀人偿命这个道理在我们国家依然必须严格遵守!!!

  陈世锋既然能左右江歌的生命,那反过来为什么国家机器不能左右他的生命呢???

  

江歌案判决结果是什么?

  说现代版农夫与蛇的那个叼毛,你是来洗地的吗,贱人!!

  

江歌刘鑫案,江歌好心收留被白眼狼引狼入室被反锁杀身之祸,刘鑫属于什么人?刘某应该收到哪些法律制裁?

  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应该说刘鑫是间接杀死江歌的凶手,这个案子不应该判陈世峰,反而要应许陈世峰正视自己的犯罪动机与警方合作才能刑法真正的凶手刘鑫,我来说下,很多网友应该被中文骂声所困扰,因为凶手陈与江歌也有私人恩怨,现在检方也应该如此认为才下的判决,但是,本来凶手是不会与江小姐接触的,起因就是号凶手刘,来“避难”,并有称述说,自己不是不想打开门而是发现江歌倒在地上,江歌倒在地上是死亡后,刘鑫如果只是知道犯罪人与被害之间是吵闹,请问被害者被刺死时应该会发出大喊叫,为什么刘鑫没觉得异常,开门查看?原因是刘鑫知道陈世峰的有刀,而且行凶了,接着被杀后不开门也不是什么锁住,是因为不确定犯罪人还是否在场,一开门怕自己也被刺,饿,希望把刘鑫判个终身监禁,陈世峰其实行为冲动了点,刘鑫不然,先是骗了江歌又将他间接致死应该受重刑

  

江歌妈妈起诉刘鑫 江歌妈妈起诉刘鑫发生于什么时候

  月日晚,在日本被害的中国女留学生江歌的妈妈发文:“今天,我爱女江歌被害天。今天,我收到了经过中日国家相关部门公证好的,有关江歌被害案的法律文件,接下来,我将依法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江歌妈妈说:“闺女,让你等待太久了,妈妈对不起你!对不起!对不起!”

  

江歌案件,我想总结一句话,鬼都没刘鑫可怕。

  如果说案件发生中,刘鑫还是个人,软弱怕死也算人之常情,最多让人鄙夷而已。但是案件发生后的所作所为,不但比鬼可怕,也比畜生更加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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