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规定:“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对待孤儿,那么,你们可以择取你们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么,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们的女奴为满足。这是更近于公平的”(4:3)。早期伊斯兰教历史上一度实行多妻,意在建立稳定的个体家庭、保护无家可归的妇女和孤儿,以利于社会安定,并非主张无限制的一夫多妻制。
然而塔利班希望以自己的方式来解读伊斯兰教,并用“纯粹”的伊斯兰教来统治国家,它的理想就是建立一个全世界最“纯粹”的伊斯兰国家。塔利班是一群什么人在领导?他们中大部分人,掌权几年前要么是农民,要么是牧民,人生的绝大部分时间,看到的除了大山,还是大山,也没读过几年书,要不是起兵,连县城都没去过。
1996年9月,塔利班夺取政权后,虽然在恢复社会治安、兴修水利、修建道路和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文化、教育、妇女、司法、宗教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却推行一整套中世纪式的复古倒退政策,使阿富汗社会不但没有向前发展,反而大大地倒退了。
塔利班成立了促进美德和防止恶行部,这个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令:
女性必须穿着将全身蒙得严严实实的“波尔卡”,不能露出任何部位;
年轻女子不能在河边洗衣服,违反者男性亲属受重罚;
女性不能穿高跟鞋,走路不能发出太响的声音;
男性裁缝不能量女性顾客身材的尺寸,只能靠目测;
男性每天要到清真寺祈祷5次;
商店、旅馆、汽车等地不能放音乐,婚礼上也不能唱歌和跳舞;
男性不能刮胡须,否则被关到监狱里,直到胡子长得够长为止;
不能放风筝,风筝店全部关掉;
禁止偶像崇拜,任何地方不能挂照片和画像;
塔利班的促进美德和防止恶行部在阿富汗有成千上万的“宗教警察”,他们大部分是来自宗教学校的学生,他们监督阿富汗人的日常行为,遇到不符合要求的,就鞭笞、棍打,或者投入监狱。
从塔利班的种种规定可以看出,塔利班对女性的言行举止限制得尤其苛刻,对此塔利班成员有自己的解释。他们称,伊斯兰教义中提到女性对男性是一种诱惑,需要限制女性的言行举止和服饰穿戴,以使男性避免被诱惑。然而,塔利班的相关措施走向了极端化,变成了对女性的一种歧视和对人性的扼杀,彻底否认了女性应该有的正当权利,变成了一种反现代文明的愚昧之举。
塔利班关闭了喀布尔仅有的几所女子学校,禁止女孩上学。
塔利班还禁止女性参加工作(女医生和护士除外),这使得很多女教师失业,从而使很多可以上学的男孩也因老师不够而辍学在家。为了使孩子能接受教育,成千上万的阿富汗家庭逃到了巴基斯坦。塔利班的“宗教警察”还要求家家户户都要将玻璃窗挡住,以免外面的人看到屋里的女性。他们甚至命令新生婴儿应该使用规定的穆斯林名字。对于偷盗者,塔利班会处于砍手剁脚的酷刑,对于通奸者、谋杀者,很多会被乱石砸死。塔利班还取消了走亲访友的阿富汗新年,取消了五一国际劳动节,说后者是共产主义者的节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