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中共诸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诸暨市委组织部,中共诸暨市委宣传部,联合发文:《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
1
主要内容

(一)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党员干部本人或子女婚娶,带头选择集体婚礼、公益婚礼等新型婚礼。
带头孝老敬老,丧事从简。
带头减办或不办满月、周岁、乔迁、开业、祝寿、升学等其他喜庆事宜。

(二)杜绝奢华,摒弃媚俗。
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尚俭戒奢,杜绝比阔炫富。
严禁豪华车队、奢华婚庆、天价彩礼等铺张浪费行为。
带头摒弃低俗庸俗媚俗行为,杜绝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城区要自觉遵守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倡议标准。
(三)正常往来,礼金从少。
不得接受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
不收受明显超出正常往来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
带头少收或不收贺礼。

▼
倡议书
倡导文明新风,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每一名机关党员干部都责无旁贷。为此,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倡议如下:
一、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事减办或不办。
二、在城区酒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菜肴标准每桌不超3000元,高档酒不上桌,倡导使用本地土烧酒;在镇村操办的,严格遵守当地红白理事会规章制度。
三、酒席上分发香烟每桌不超过3包。
四、回礼价值每份不超100元。
五、婚事不租用豪华车辆,不搞奢华婚庆。
六、不燃放烟花爆竹,丧事不请道士、不做道场,少用花圈。
七、新发生人情控制在500元以内。
中共诸暨市委宣传部
诸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2
相关要求
(一)要主动报备。
党员干部操办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婚丧喜庆相关事宜,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主动报备。
操办喜庆事宜、葬礼分别实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
喜事于事前15个工作日、葬礼于事后15个工作日填报《诸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所在单位分管负责人要及时对操办对象进行提醒谈话,报告交所在单位存档备查。

(二)要严格监管。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发生。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利用婚丧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党员干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要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把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作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部署,严格落实。
党员干部要把执行移风易俗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你怎么看?
……
▼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