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藤华因违约一审被要求退还全部学费 总经理邱丽重视吗?
近日,获悉了一份有关广州藤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藤华”)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其案缘由是邓某与广州藤华的服务合同的纠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广州藤华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 也拒不到庭
据企查查显示,在2017年11月11日,邓某与广州藤华签订《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委托合同》,该合同旨在帮助邓某成功办理国外留学入学申请。合同签订后,邓某向广州藤华支付留学咨询服务费35000元。
邓某上诉,广州藤华由于内部人事变动、股东及管理层产生矛盾等因素,并未如约向她提供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因此自2018年8月30日,她与广州君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研究生海外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合同,并且在该公司的帮助下成功取得了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于广州藤华未向她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因此收取的留学咨询服务费应当全额退回。
由于广州藤华并未到场,也没有参与答辩,亦未提交证据。
法院判定广州藤华构成违约 要求退还留学咨询费
经法院查明认为,邓某与广州藤华签订的《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委托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和强制性法规的规定,双方均应依约履行。但从邓某提交的与广州藤华员工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显示,广州藤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擅自更换指导老师,其已向广州藤华申请中止服务并办理退费手续,但未果。证明了广州藤华未向邓某提供相应的服务,已构成违约。
另外,邓某还提交与案外人广州君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转账凭证、签证文件、录取通知书等证据,证明其已通过其他公司顺利完成留学申请的事实。
因此,要求广州藤华退还邓某的留学咨询费35000元。
根据广州藤华公司简介显示,广州藤华又是立思辰留学360的广州子公司。
因不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被学员要求退还全部留学咨询费,不知道总经理邱丽重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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