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告俊发集团延期办房产证但均被驳回,总经理李镇廷怎么看?
近日,财经网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8人同时将俊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俊发集团)告上了法庭。但是,8人的诉讼请求都被法院驳回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逾期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被多人告上法庭
2013年,多位买主与云南凯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云南凯华)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云南凯华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且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买主。同时约定交清全部购房款和代收费、交接房手续办理完毕后的240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
但是在满足约定的办理条件之后,这些业主并未成功办理房屋产权证,直到2019年2月21日,大家才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
于是,买主们以逾期办理房产证为由,将云南凯华告上了法庭。同时,因为云南凯华是俊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所以俊发集团也被诉至法院。
云南凯华称延迟办理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
云南凯华辩诉说,因案涉地块存在无法办理产权证的不可抗力因素,故逾期办证责任不应由其公司直接承担,而且逾期办理并没有给买主造成损失,买主主张的违约金过高,同时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也没有说明。
俊发集团认为,虽然云南凯华是公司出资设立的一人(法人)独资公司,但两公司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且买主们没有证据证明两公司之间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
判决驳回买主们的上诉
法院查明,涉案房屋所在位置地下存在军用光缆,所以该区域要调整总平面布置图,以避开地下军用光缆。2018年10月18日,该地块才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1月20日,云南凯华向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递交《不动产权籍调查表》;2019年1月16日,通过登记机关审核;1月21日,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书》。
法院认为,上述因素不是云南凯华能够控制的,主观上不存在疏忽或者过失。而且云南凯华在具备办证条件后,协助买主们领取了不动产权属证书。最终,法院没有支持买主们的上诉诉求。
俊发集团被一业主诉称逾期交房 总经理李镇廷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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