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药业集团实施垄断协议行为 被处罚7.64亿元

扬子江药业集团实施垄断协议行为 被处罚7.64亿元

今天(15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扬子江药业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2019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