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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绿地置业因买卖纠纷被告一审胜诉 法人潘春军知道吗

时间:2021-07-23 对象:宁波绿地置业怎么样 浏览次数:137
导读:网 实习生王晴/文 近日,网获悉绿地控股集团宁波江北置业有限公司(后简称“宁波绿地置业公司”)因房屋买卖纠纷被告一案一审结束。买主花近400万元购买房屋,一楼的实体围墙

  近日,获悉绿地控股集团宁波江北置业有限公司(后简称“宁波绿地置业公司”)因房屋买卖纠纷被告一案一审结束。买主花近400万元购买房屋,一楼的实体围墙却变成了绿篱,气愤之下将宁波绿地置业公司告上法庭。

  围墙变绿篱?业主称“私家花园”不复存在

  2018年4月30日,业主张某、许某与宁波绿地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一套跃层式商品房,总共六层,地下一层。二人选购了五层的房屋,全额支付给开发商总价款3936385元。

  2019年2月20日开发商通知张某、许某收房,二人发现楼房与样板房及宣传册所示不同,最为显著的差异是一楼外墙的实体围墙变成了绿篱。张某、许某表示,这堵围墙是二人决定是否购买房屋的重要参考点。

  另外,宁波绿地置业公司拆除围墙,从而提高小区绿化率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二人的权益。因为围墙拆除后,其他幢楼房的业主也可在该区域内活动,“私家花园”不复存在,还对私人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张某、许某二人要求按照房屋总价款的1%—2%酌情计付,赔偿因违约建构造成的损失共计20万元。

  “一房一价”?开发商称五层住户不受影响

  宁波绿地公司辩解称,双方合同中没有对围墙问题作出具体约定(包括围墙的用材、规格、标准等),并且合同中还提到开发商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资料、楼书、模型、样板房、图纸、照片等不作为要约,因此二人所提到的样品房和宣传册不在合同范围内。

  开发商还指出,商品房采用“一房一价”的方式,无论一层花园的隔离到底是采用实体围墙还是绿篱形式,都不会对五层住户的房屋价值造成影响,可见自己没有违约。

  宁波绿地公司认为,作为五层用户,无论采取实体围墙还是绿篱形式作为隔断对其安全性和私密性均并无实质性影响,相反,从安全性角度讲,采取绿篱隔离相较于实体围墙减少了盗贼等不法分子攀爬的可能性,对中、上叠业主更为有利。从美观层面上看,绿篱的设计也提升了整个小区的绿化程度。因此,张某、许某二人的诉讼请求不成立。

  法院判定宁波绿地公司胜诉

  经法院判定,张某、许某向法院提供的小区平面图无法看出二人所在楼幢一楼的围墙是否为实体围墙。该围墙的建成行为也不构成要约,一楼是以实体围墙还是绿篱隔离应以实际交付为准。

  除此之外,二人虽主张实体围墙的拆除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价格的确定均有重大影响,但并未提供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

  法院认为,对张某、许某来说,涉案房屋无论是采用围墙隔离还是绿篱隔离,均不会改变原告所购买的房屋为叠墅的性质。此外,开发商将一楼周边的实体围墙拆除,更换成绿篱隔离,一楼围墙内的绿化区域性质未改变,仍为整个小区的公共绿化区域,并且视野更为开阔通透,对二人来说也有好处。

  而二人提出的小区档次降低,品质下降、安全性降低及房屋价值贬损的主张,均未提交确切证据。综上,驳回张某、许某的诉讼请求。

  目前还未找到二审判决书,不知道双方是否上诉。对于后续进展,网将继续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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