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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男子称所持房地产巨头新城控股2%股权消失 董事长王晓松怎么看?

时间:2021-07-13 对象:新城控股怎么样 浏览次数:182
导读:运营商财经 实习生 李沅臻/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在裁判文书上发现一则有趣的官司案件,一位新城控股早期股东因发现自己购买的2%股权凭空消失,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重新进

   实习生 李沅臻/文

  近日,网在裁判文书上发现一则有趣的官司案件,一位新城控股早期股东因发现自己购买的2%股权凭空消失,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重新进入股东行列,归还当前价值2亿多的股份。

  

  价值2亿股权纠纷起因为何?

  1996年6月,汤某某参与了公司成立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演变,公司2015年完成上市,成为现在的新城控股集团。作为公司早期的股东,汤某某拥有公司2%的股份,据汤某某自己的说法,他1997年去了西安发展,在媒体上看到了公司上市的消息,并且直到2016年才知道公司里没有自己的股权,也没有任何股票。

  于是,汤某某便将新城控股集团告上了法庭,要求成为新城控股集团的股东,拥有相应的股数(800万股),按照每股31.1元的价格,总共价值248800000元。

  股权到底转了没?

  在上诉中,汤某某称从来没有表示过要转让股权,也没有收到股权转让的相应现金——11.8万元。

  据法院的调查,早在1998年公司的股东会议中,汤某某就已经以11.8万元的价格出让了自己的股权,从那时起,他相应的权益和债权债务就都转给别人了。同时,法院还发现,相应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中均有“汤XX”字样的签名,并加盖了“汤XX”私章。

  但是,汤某某说他自己从来没有使用过私章,1998年的那个股东会议他也没有参加,更没有签过名。

  

  法院判决认为汤某某的诉求不合理

  根据已有证据,汤某某在1998年便转出了自己的股权,虽然无法确定这是不是他的本意,但实现其诉求在事实和法律上都存在障碍。

  同时,在公司刚设立时。章程中规定公司的合营期限是10年,也就是说,2006年6月时公司的合营就结束了。而汤某某2018年才提请诉讼,这已经超出了诉讼时效。最终法院驳回了唐某某的全部诉求。

  现在,新城控股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是王晓松。资料显示,王晓松,1987年12月生,2009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环境科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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